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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聚焦:买家网购收到“病猫” 淅川法院法官调解当天结案
2022-12-09 14:20:17 来源: 大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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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微信购猫,满心欢喜等待托运,不料接到后“萌猫”变“病猫”,维权却遭店主拉黑……12月6日,淅川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,在盛湾法庭庭长万华锋调解下,店主当天退还了买家小邓各项费用,快速实现案结事了。

据了解,2022年11月,小邓在某社交平台浏览到出售宠物猫的帖子后,添加店主微信,经视频挑选订购一只布偶猫。11月18日,小邓交付定金500元,店主表示小猫已经接种一针疫苗,并承诺10天内出现猫瘟、腹水等情况包售后。11月20日,小邓支付包含运费在内的购猫尾款1650元。次日接到托运来的猫以后,小邓发现猫咪精神不振、打喷嚏等,随后更是出现高烧情况,于是到宠物医院进行治疗。11月28日,小猫治疗无效死亡,小邓联系店主商量售后事宜,却被微信拉黑,于是诉至淅川县人民法院要求退款并三倍赔偿。

由于缺少被告联系方式,庭长万华锋尝试添加微信。成功与店主取得联系后,万华锋通过微信进行“背对背”调解。店主起初并不承认小猫存在健康问题,在法官列举案例、分析进入诉讼程序后带来的影响后,表示愿意退款。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与释法下,双方均作出让步,达成一致意见。12月6日下午,店主微信退还小邓购猫费用、运输费、治疗费等共计2850元。

随着网购的深入发展,售价较高的宠物线上交易也屡见不鲜,买卖双方往往通过照片、视频等方式约定购买特定个体。交易过程中极易出现宠物生病、受伤、货不对板等情况,且相对常见商品,宠物运输条件苛刻,费用较高,“退货”也十分不易。

提醒消费者尽量避免网购宠物,如不能避免,也尽量选择正规平台、证照齐全、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。即便出现纠纷,也能够及时获取对方真实名称、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。通过微信私下交易难以知晓销售者真实身份,诉讼维权时可能存在无法明确诉讼主体、送达困难等障碍。同时,在交易中对宠物健康状况、品种等进行详细约定,保存好相关的证据。(薛小磊 王范 朱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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