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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自储存、销售、运输液化气 西峡法院宣判首例危险作业罪案件
2022-12-12 14:04:12 来源: 大河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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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资料图】

近日,西峡法院审结一起危险作业罪案件,被告人周某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,擅自从事危险作业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

据了解,2019年12月以来,被告人周某在未办理《燃气经营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违反安全管理规定,在一处彩钢房内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,利用导气管将液化石油气进行分装、销售并运输。经评估,周某非法运输、储存、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行为具备现实危险性。

西峡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周某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作业活动,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,其行为构成危险作业罪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瓶装液化石油气虽然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,但液化石油气作为危险化学品,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,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,因此,在充装、运送、储存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。本案中的周某为牟取私利,罔顾法律、法规的操作规范,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、燃气送气工资格的情况下私自充装、储存和贩卖液化石油气,不仅对自身安全产生隐患,还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、健康或财产安全构成威胁,最终自食恶果。(薛小磊 王晶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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